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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吴桥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吴桥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吴桥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12 16:14:21 阅读量:773

中国共产党吴桥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吴桥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吴桥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吴桥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批准胡庆良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吴桥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报告认真总结了吴桥县第十一届党代会以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科学提出了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实事求是,积极可行,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大会对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及所作的工作报告表示满意。

大会要求,今后五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的政治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县顺利实现“十四五”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大会号召,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新一届中共吴桥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实现我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任务和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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